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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28 浏览次数:338


 

      我市现有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6家,其中盘山县2家,双台子区2家,大洼区2家。平均建设面积230平方米,均采用自动化洗消包装系统,设计最大日产量约62000套/天,实际日产量约45000套/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初步统计,全市各类注册餐饮单位共计7300家,其中小型及小餐饮5400家,按照20%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计算,每家日用量80套,我市大约日需量84000套。各家消毒生产单位生产用水均为市政自来水。洗涤剂、浸泡粉均有索证,为正规厂家提供的机洗餐具洗涤剂。消毒主要采用热水和烘干模式。均设有简易检验室,具备恒温箱、冷藏箱、紫外线灯、大肠菌群快检纸片等检验检测设备和用品。

      盘锦市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问题排查。对盘锦市新立镇净洁餐消配送中心和大洼康洁园餐具清洗消毒配送中心等单位进行实地摸底排查,了解全市餐饮具消毒企业生产经营和环境卫生状况,先后组成考察组带着问题先后赴沈阳和成都四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进行考察学习,学习外省市餐饮具洗消企业在生产经营、工艺流程、管理经验和服务模式等先进做法,对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工作起到借鉴指导作用。

      专题推进。先后三次召开由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区监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座谈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听取企业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为规范提升行业经营秩序提供参考。6月份,市政府元松副市长组织市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和县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部署工作。9月初,元松在人民会堂组织召开了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会议,会上印发了《盘锦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盘锦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管理工作细则》、《盘锦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建设标准》等文件。相关部门作了表态发言,潘元松副市长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

      专项检查。对全市6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我们先后三次对所有企业开展飞行抽检,检测结果通过盘锦电视台、辽河晚报、盘锦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并函告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4家不合格单位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对2次抽检不合格的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各县区也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随机抽检,并将检测结果上报、通报。

      经过几个月的整改,盘锦市餐饮具消毒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当前,我市将保留新改建的2家高质量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满足群众需求,确保餐饮服务安全,暨盘锦市博美齐餐饮服务中心(原大洼区康洁源消毒餐具配送中心)和大洼区新立镇净洁餐消配送中心已停产2 家,2家正进行合作商谈中。

      盘锦市将进一步加大部门监管和联合执法的工作力度,对不符合卫生、环保要求的“小作坊”坚决进行依法查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架起企业和消费者之间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让企业随时接受社会和百姓的监督,倒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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