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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9号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令

第9号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令(第14号)精神,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良好,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将大连市高风险地区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中风险地区西岗区香炉礁街道工人村社区、金普新区站前街道盛滨社区、金普新区站前街道杨家村、金普新区先进街道桃园社区作为我市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将甘井子区、西岗区、金普新区其他区域作为我市疫情防控重点关注地区。大连市中、高风险地区以大连市对外公开公布为准,我市自动同步调整。

二、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入盘人员一律进行集中观察,隔离期限至入盘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重点关注地区入盘人员由县区指挥部安排到指定场所进行1+1医学检测(1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实施7天居家观察。大连市其他低风险地区入盘人员,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须提供当地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大连市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入盘人员不准组织、参加聚集性活动。

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其他存在潜在风险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三、全面排查各农贸市场、商超、冷库以及可能存在感染隐患的其他外部环境,认真排查进口的肉类、水产海鲜产品等冷冻食品,对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冷冻车间流入我市的货品进行全面追溯排查和核酸检测,及时采取下架、封存、销毁等措施。对经营、运输进口肉类、水产海鲜产品的从业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

四、暂停盘锦至大连的货运、客运班线及旅游包车,严禁途经大连市客运班线、旅游包车在大连市上下旅客。

五、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管理和健康监测,学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和留置场所等重点单位以及农贸市场、商超、餐饮、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健康通行码扫码、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分流,注重个人防护,出入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六、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各县区组织社区(村委会)做好市民的引导工作,如非确有必要,原则上暂时避免前往大连。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须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前往。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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