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top_img.png

市卫健中心对大洼区重点场所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0-08-27 浏览次数:264

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5号令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精神,8月26日,市卫健中心疫情防控第三业务工作组会同大洼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大洼区兴隆三百、大洼区客运站等重点场所开展了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检查。

工作组重点检查了兴隆三百、大洼区客运站公共区域消毒、清洁情况;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消毒药剂配比使用和消毒记录是否完善等情况。经检查发现,两家场所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及消毒设备齐全,人员登记记录完整,物表消毒处理得当,疫情防控工作整体表现良好。

检查过程中,工作组卫生执法人员要求两家场所:一要继续保持全消毒记录完整详实,消毒制剂配比正确、使用流程规范;二要严格落实健康通行扫码,做好测温等防控措施;三要在人员密集时,及时做好人员分流;四要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0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0号

联系电话:0427-2939006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