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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中心对我市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单位接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1-03-30 浏览次数:470

随着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逐渐好转,新冠疫苗接种成为我市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策略,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疫苗接种方案要求,在群众中全面搭建免疫屏障,我市各县区稳妥有序推进接种工作。3月26日,市卫健中心疫情防控第一业务工作组会同兴隆台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我市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单位接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工作组先后来到兴隆台区振兴街道、创新街道社区卫生医院两个疫苗接种点。经检查发现,各疫苗接种点的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专门设置了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留观大厅以及专业的医护人员,同时配备了相关的抢救药品和急救设备,确保一旦出现疑似不良反应的接种者,能够迅速实施有效救治,确保接种者安全;二是统筹做好疫苗接种安排,提前预约,错开时段,避免人员聚集;三是全面做好异常反应救治处置,建立畅通、高效的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保证接种安全和疑似异常反应及时有效救治;四是配备医用冰箱做到专物专用,严把疫苗出入关,出入库登记详细,对新冠疫苗储存运输使用进行全流程管理,实现可追溯。

市卫健中心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指出,目前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最有效手段,通过接种疫苗能够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在疫苗接种过程中特别是医务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向群众做好健康宣教,讲清楚接种的程序和禁忌,为群众答疑解惑,消除对疫苗接种知识缺乏的恐慌心理;二是严格把控接种门诊布局流程,候诊、登记、接种、留观等场所设置合理,出入分开,避免交叉往返;三是做好消毒消杀工作,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喷雾消毒器等设备,接种日应提前做好室内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四是严格按照疫苗定期检查制度中要求,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储存温度不达标等有问题疫苗,采取隔离存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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