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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中心对大洼区公共场所迎接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1-05-08 浏览次数:235

为有效巩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持续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度,优化城市发展环境,营造一个洁净、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5月7日,市卫健中心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组会同大洼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大洼区9家公共场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工作组重点检查了公共场所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情况;禁烟标识,室内排水,机械通风,物表、环境消毒处理及登记情况;室内环境整洁情况;硬件设施标准情况等内容。经检查发现,部分场所存在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超出有效期、消毒记录不规范、无顾客用品用具消毒记录、小美发店皮肤病专用工具无明确标识,配置不齐全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工作组卫生监督员责令其限期整改,由所在辖区卫生监督中心督导整改落实情况,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消毒记录应及时登记,记录内容要规范合理;三是卫生许可证、环境监测报告应做到及时更换,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四是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示量化分级标识;五是小美发店皮肤病专用工作应标识明确,配置合理;六是小旅店室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硬件设施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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