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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迎接国家文明城复审重点场所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2-06-16 浏览次数:866

为有效巩固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成果,持续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复审工作进度,优化城市发展环境,营造一个洁净、优美、舒适的生活氛围。6月12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会同兴隆台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兴隆台区5家公共场所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复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卫生监督员重点检查了公用设施和高频接触部位的清洁消毒情况;检查住宿场所出入口测量体温、扫码、登记情况;流动人员口罩佩戴情况;公共场所通风及物表消毒频次、消毒液浓度配比情况;疫情防控宣传开展情况;消毒间消毒设施及消毒药品的使用情况;公共场所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情况;禁烟标识,室内排水,机械通风,物表、环境消毒处理及登记情况;室内环境整洁情况;硬件设施标准情况等内容。经检查发现,5家单位能够有序落实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复审工作,但仍有部分场所存在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超出有效期、消毒记录不规范、无顾客用品用具消毒记录,配置不齐全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责令其限期整改,由所在辖区卫生监督中心督导整改落实,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对物表、环境消毒时应做好记录,登记内容要规范合理;三是卫生许可证、环境监测报告应做到及时更换,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四是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示量化分级标识;五是小美发店皮肤病专用工作箱应标识明晰,配置合理;六是小旅店室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硬件设施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将持续开展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复审监督检查,扎实做好“国家文明城市”各项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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