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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7 浏览次数:220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辽东湾新区分局、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社管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结核病防治所: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以及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特制订《2016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盘锦市卫生计生委

                              2016315

 

                    

 

抄送: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卫生计生处

盘锦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315日印发

2016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市、县(区)要从“大健康、大卫生”的高度,努力实现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

      一、加强规划管理

        积极主动参与编制健康盘锦总体规划、“十三五”盘锦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制定印发“十三五”艾滋病、结核病、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专项规划,以及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和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

         二、进一步创新防治结合工作实现形式

         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感染科内增加传染病防控职责,强化医院传染病防控责任;建立慢性病防控协作平台,强化防治体系联动;明确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防治中的职责,重大疾病诊疗逐步交由医疗机构特别是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患者社区健康管理、随访服务和健康教育等交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进一步加强疾控机构的疫情监测分析研判、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实验室检验、监测评价、督导检查等方面工作。由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家组成团队,形成各类机构按职责分工、有机结合、分关把守、全程管理的“三位一体”防治模式,全面推进防治结合工作体系不断向基层延伸,最大限度发挥防治体系效能。

        三、继续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建立重大疾病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传染病监测和预测预警,实施好2015版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暴发疫情。落实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防控措施,严防寨卡病毒病的输入和传播扩散。不断提高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比例,规范感染者随访管理,动员高危人群进行检测,提高青年学生、男男同性性行为等人群综合干预治理和效果。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稳步推行“三位一体”的防治服务模式,加强患者发现,减少肺结核漏报漏诊,加大耐多药结核病筛查力度。

四、扎实做好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夯实常规免疫,做好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消除免疫空白。按照省卫计委部署,积极稳妥推进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规划策略转变,按时将一剂次脊灰灭活疫苗纳入常规免疫程序,完成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替换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工作。在城市推进预防接种门诊数字化建设,兴隆台区新建3家、双台子区新建2家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其他各县、经济区力争新建1家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在农村推广乡镇集中接种,全年实现70%的乡镇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为单位的集中接种。坚持做好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实施乙肝综合防控,降低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

      五、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和精神卫生工作

        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建设,在慢病示范区推广慢病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慢性病信息试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依托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重大慢性病防控。继续实施心血管高危人群筛查及高危干预项目的第二轮项目工作,完成4800人筛查工作,及5200人高危人群体检和干预工作。落实《辽宁省贯彻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做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

        六、切实加强“四大卫生”工作

        以职业病防治项目为抓手,完善职业病诊断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职业病报告管理,规范报告程序,切实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价与风险评估能力。探索集团式公共卫生管理模式,主动深入工厂、企业、学校开展防治工作。继续推进职业、放射、环境和学校卫生职能转变,不断加强对健康危险因素的监测评价。进一步扩大饮用水、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范围,其中饮用水监测要覆盖100%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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