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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5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

 
       2016年12月1日起,我市5家城市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回归医院发展的公益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都将按省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过往“医院买药贵”,“以药养医”的现象将成为历史。同时,适当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比如,普通门诊诊察费由以往的3元/次提高到8元/次,专家门诊诊查费也略有提高,三甲医院住院诊察费达到14元/日,中医辨证论治适当予以加收费用,等等。
       据了解,今年5月,我市被确定为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我市已经制定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改革试点工作在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中医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盛京医院辽东湾分院、盘锦监狱医院展开,将破除“以药补医”等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对补偿机制、管理体制、人事薪酬制度等关键问题进行综合改革。
       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大背景下,12月1日起,这5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正式迈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步伐。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袁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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