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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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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过程管理,完善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的网上办理工作流程,省卫生计生委决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启用“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即需2016年12月1日后(含2016年12月1日)签发的行政许可证照,发证机关处均加盖“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替代“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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