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动态要闻

我省“互联网+行政审批”进入快车道


    为依法规范开展“互联网+行政审批”工作,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工作实践,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及各流程相关责任人、下放到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中省级承担的事项、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的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及须一次性告知的内容、容易出错的申请材料规范填报等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梳理。梳理后,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3类12项24子项变更为2类13项8子项,所有经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业务管理系统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均为2016年省编委办《权责清单》明确的行政审批事项。
省卫生计生委还印发了《关于依法规范开展“互联网+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16]345号),进一步明确了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的主要事项,使行政审批工作各流程更加严密,分工明确、职责到人。除此之外,还建立了“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制度和《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单》制度。两项制度的建立,使网上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更加流畅,“一个窗口”受理更加便利,同时,严密了以“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替代“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章签发行政许可证照的管理。
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辽卫办发[2016]345号文件印发当天,省卫生计生委不仅面向各地市、省属高等院校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及委机关各处室下发文件,同时还第一时间对外在省卫生计生委官网和对内在省卫生计生委工作网进行了全面发布,且在省卫生计生委官网和省政务服务发布了启用“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 签发行政许可证照的通告。与此同时,同步更新了省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网、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业务管理系统的行政许可申报指南、申报程序等相关内容。至此,省卫生计生委 “互联网+行政审批”工作全面推进,“一个窗口”受理进入无障碍、绿色、快速通道。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医疗扶贫暨第二十九届科普之冬活动
下一篇: 盘锦市卫生计生委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七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