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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

 
    近年来,我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大医改格局,市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机构联动一体,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
    为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分级诊疗会议,组织成立了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盘锦市分级诊疗实施意见》、《盘锦市新农合指导意见》、《盘锦市区域医疗联合体实施意见》及《盘锦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级联动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保障实施。
    对口支援,提升基层医疗水平。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做好与镇卫生院的对口帮扶工作,定期安排高中级卫技人员到基层开展会诊、查房,建立长期的技术培训和技术协作制度,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由市中心医院支援大洼区人民医院,辽河油田总医院支援盘山县人民医院。各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书,制定了医疗对口支援工作方案,支援医院深入县区医院对口支援工作。
    整合资源,促进区域医疗联合。每个镇建设一所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公办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通新农合村级门诊刷卡即时报销,2015年8月启动以来报销39万人次,报销金额560万元。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医疗联合全域覆盖,由龙头医院下派专家医生到镇卫生院定期坐诊,进行技术指导或兼任学科带头人,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龙头医院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强化镇卫生院肾透析等重点科室扶持工作,形成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专家定期下基层、科室合作、人才培养培训及奖励激励机制的诊疗新格局,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县级试点,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盘山县人民医院于2015年11月率先在全省开展新农合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大洼区人民医院和大洼区中医院启动实施新农合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通过盘山县人民医院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探索,新农合基金由后付制改为预付制,盘活了医院周转费用;按照“超支不补,结余归己”原则,激励了医院支付方式改革的积极性,自觉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减轻了经办机构督查的工作压力;2015年县医院药占比由上年的43%下降到40%,2016年药占比下降到35%;医院合理控费减少了患者不合理用药和诊疗负担。
上下联动,发挥市级带动作用。依托市中心医院和市中医院建立“六个中心”,开设卫生管理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医药临床技能三个培训中心,2016年共举办业务培训38期,培训6603人次,基层人员基本理论、临床技能逐步提高;市中心医院与镇卫生院建立了心电、影像和检验三个远程会诊中心,所有镇卫生院配备GE12导联心电图机、迈瑞BS-330E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和联影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及远程会诊软件,操作人员集中培训,逐人考核,实现24小时与市中心医院远程会诊,6个月心电会诊近万例,3个月影像会诊2558人次。
    签约服务,发挥基层网底作用。充分发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三级医疗卫生体系中的网底功能和“健康守门人”作用,在全市基层卫生单位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30万居民提供签约服务,其中全体人群签约率达22%,重点人群签约率达37%。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基层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在基层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费用的双重守门人新制度,促进基层医生实际收入待遇与签约服务数量相挂钩,推进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分配新机制;引导基层医生提升业务素质,努力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武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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