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扎实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发布日期: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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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盘锦市规范基层卫生工作,健全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体系和体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扎实开展。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2011-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5元提高至45元。
我市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过程中,结合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模式,积极采取签约服务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我市成立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制定方案,加强宣传,健全项目实施制度,形成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人人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民知晓,积极配合的格局。突出抓好项目队伍建设、督导考核、技术指导和健康宣传工作。所有项目均有业务指导人和具体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组织600余名乡村医生进行多次培训,不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市卫生计生委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督导与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并整改到位。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经常性对乡、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结合实际,我市采取经常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目的是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促使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的参与。以健康教育为手段,真心服务百姓为目的,特别是工作人员通过健康教育和医生上门随访服务,通过宣传——吸引——再宣传,向老百姓提供一些有用的医疗卫生知识,努力促使全市居民都能知道自己能享受到哪些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服务,提高老百姓的健康意识,自觉接受公共卫生服务。
目前,我市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比较规范,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人员能掌握服务规范,较好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刘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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