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动态要闻

盘锦市强化“七项监管”综合治理城市卫生环境


    自《国务院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下发以来,盘锦市强化“七项监管”综合治理城市卫生环境。
    一是强化“户外广告监管”。全年拆除城区范围内不符合城市规划、严重影响市容景观的户外广告4414处,统一规范制作商网户外广告,打造出多条样板街。二是强化“滴撒遗漏监管”。督导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三是强化“早夜市监管”。加强临时性市场保洁管理,规范管理早夜市10处和蔬菜批发市场3处,临时性商品市场18个。四是强化“露天烧烤监管”。取缔建成区内主要街路、重点部位露天烧烤和室外占道摆餐桌3504处,没收炉具527个。五是强化“门前四包责任制监管”。把公共场所的市容环境卫生落实到具体单位、商业、企业。六是强化“建筑工地监管”。对全市59个建筑工地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规范建筑围挡、物料堆放、冲洗设施、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的管理,使之符合卫生要求。七是强化“集贸市场监管”。改造大洼区鹤吉市场、双台子区东风市场等3个老旧市场,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市场6个。(李雪东)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卫计委开展庆祝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
下一篇: 盘锦市120急救中心举办国际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应急救助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