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100% 启动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 行政审批“一网到底”
- 发布日期: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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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减轻企事业群众负担、便民利企、提高工作效率,省卫生计生委不断改进、完善行政审批各流程,认真研判降低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环节。在实施容缺受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要件、全程网上审批的基础上,会与省政务办、省委机要局,历时3个月余完成了所有省卫生计生委承办事项(即,省卫生计生委权责清单规定的10项行政许可职权和4项其他行政权力职权涉及的所有具体业务事项的审批结果)的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的研发、制作工作,目前已全部更新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业务管理系统。以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试行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辽卫办发〔2017〕247号)为标志,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改革全面实施,企事业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从项目申报、材料补正、打印许可证照的全部过程。电子证照在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试行。
启动电子证照,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即纸质证照的制作成本、打印纸质证照的耗材成本、购置证照打印机的成本,以及邮寄许可证照的快递成本。
启用电子证照,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足不出户,使用家里或办公室的电脑,登陆辽宁政务服务网,凭原申请账户,即可下载、打印彩色或黑白的行政许可证照或批件(普通A4打印纸即可)。此举,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提高了行政效能,方便了行政相对人。此举,将行政审批送达时限提高了2-3日。
启用电子证照,打通了网上行政审批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了“互联网+行政审批,一网到底”,使“不见面审批”畅通无阻。即,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后,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业务管理系统即时手机短信通知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即时可以打印行政许可证照或批件。
电子证照和批件均赋有防伪二维码,手机扫描可显示审批结果的详细审批内容、发证机关、有效日期。
试运行期间,电子证照和批件同我委核发的纸质证照和批件具有同等效力。待正常运行后,电子行政许可证照将完全取代纸质行政许可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