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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疗服务,打造健康盘山

发布时间:2017-11-23 浏览次数:296


       盘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与公益性原则,围绕公立医院改革相关要求,逐步解决“以药养医”问题,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府规划,建立分级诊疗格局
       一是出台《盘山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合理配置资源。县医院按照二级医院规划配置,核定县人民医院人员编制252人,床位数440张。二是推动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建立分级诊疗的政策要求,确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主要病种,明确出入院和转诊标准,初步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完善有利于分级诊疗模式的医保支付政策。三是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普通人群完成约数为83685人(签约率37%,要求指标35%),重点人群完成签约数为61770(签约率64%,要求指标65%)。
       (二)实施绩效考核,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建立对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制订出台县级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和奖惩等挂钩。二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15年11月,盘山县医院作为辽宁省首批按疾病组付费改革试点医院,率先启动付费改革工作,成效显著,并作为全省首家成功经验典型正在向全市乃至全省推广。目前,盘山县新农和管理中心被确定“国家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联系点”。三是建立了对县级公立医院费用重点指标监测和公示制度,严格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
       (三)上下联动,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
       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和指导改革。通过托管、医联体、技术支持等方式,建立起与各镇卫生院更为紧密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远程会诊。至2016年底,全县共累计投入234.6万元实现了心电、检验、影像“三大会诊中心”全覆盖,全部与市中心医院实现互联互通、远程会诊。同时,县医院进一步完善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智慧医疗建设,探索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调。县卫计局联合市、县邮政公司共同开展“爱心医疗远程问诊”项目,通过互联网帮助因交通不便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到医院就诊的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二、改革成效
       (一)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医院运营收入增加
       支付方式改革后,医院由原来的后付制改为目前的预付制,盘活了医疗机构周转费用,收入得到提高。医院在2015年、2016年上半年、2016年下半年三次结算中,分别多收入7.2万余元、31万余元、5.5万余元。
      (二)县级医院技术水平不断提升
通过上级医院的技术扶持,县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开展了外科系统先后开展了腰椎微创、射频热凝治疗技术、全髋关节置换术、3D腹腔镜手术等新技术,尤其肛肠科,开展的PPH、TST、STARR等微创手术更是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医院通过多种方式完善了儿科、病理科、康复科、头颈胸外科等科室建设,开通了120急救站。检验科与沈阳迪安公司建立区域内检验中心,并在辽宁省县级医院质控检查中,被评为全省县级医院最先进的检验科。
       (三)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2016年,盘山县医院全年诊疗患者128457人次,收治住院患者9964人次,较2015年增长126.7%和41.8 %。2017年截止到9月末,诊疗患者122790人次,收治住院患者9470人次,床位使用率由原来的不到40%上升到目前的90%以上;平均住院日由原来的8.12天下降到目前的7.7天;医疗收入预计1.3亿元,较2015年增长近3倍;群众满意度由原来的不到70%,达到目前的98%,县域内就诊率年底前将达到90%。
       (四)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医院实施改革以后,通过加强转诊制度,严格目录内药品使用,县医院药占比明显下降。2017年1—8月份药占比由2015年43%下降到33%。同时,县医院通过严格控制耗材和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新农合两年结算分别多收入7万余元和37万余元。(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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