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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次数:327


    现将《盘锦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79号)精神,对标先进地区,结合盘锦实际,打破体制机制壁垒,不断提高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连续、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构建以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为架构的国际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此件已经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并请元松副市长审阅。拟请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二、基本框架
    该实施方案共分七个部分:(一)指导思想;(二)工作目标;(三)工作原则;(四)总体布局及管理模式;(五)工作内容;(六)时间进度安排;(七)保障措施。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规划发展,开展综合考评。医联体根据各医疗机构专业特点、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在医联体理事会统一规划下,实行总体控制、实时监控、动态调整,按年度校准完善发展方向、按季度审核任务完成情况、按月度分析运行效率指标。
    (二)推行牵头医院全科医师团队到社区服务制度。医疗团队由医联体内二、三级医院的医疗专家、技术骨干组成,一是负责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二是在全科诊室出诊,负责上转患者在院内的接诊、分诊工作及下转患者的康复指导工作。
    (三)医联体内人员合理流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医师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医联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
    (四)强化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指导培训。牵头医院要定期安排医联体内的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免费进修学习。
    (五)开展医联体人员的统一培训和考核。依托市中心医院和市中医院的“三个培训中心”,医联体牵头医院对医联体内人员统一组织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及其他培训考核工作。
    (六)医联体内探索开展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手段创新。搭建统一的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提供更加便捷的预约诊疗服务。在医联体内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查检验。
    (七)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建立绿色通道。对通过基层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优先安排诊治,鼓励社区居民首选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八)强化签约服务,明确服务内容。2017年底,全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普通人群规范签约覆盖率达到35%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力争实现全部建档立卡低收入群体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
    (九)对接医疗信息,推进院际协作。依托“三个会诊中心”和医用消毒供应中心等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建立远程会诊,从而满足各医联体医疗服务的需求。
    (十)理顺运行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医联体理事会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根据牵头医院的考核结果,做好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规划。
    (三)积极宣传推广,扩大知晓范围。
    (四)整合信息资源,加快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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