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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开展全市范围内征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优秀实践案例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06 浏览次数:34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健康盘锦建设,总结推广盘锦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经验,促进全市健康教育工作交流,充分展示盘锦经验,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盘锦市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和遴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优秀实践案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
    (二)承办单位
    市健康教育卫生信息中心。负责活动的日常联络、案例收集整理、专家评选等具体工作。
    (三)专家组
    成立专家组,负责整个活动的专业支持和技术指导。
    二、征集
    (一)征集主题
    1.政府主导的健康行动。体现“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健康行动或规划等。涵盖健康城市、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促进县区、健康促进场所(医院、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健康主题公共场所)和全民健身行动方面内容。
    2.深化医改健康促进相关工作成效展示。反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取得的综合性或某一方面的成效。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通过健康促进与教育提高健康意识和能力,运用健康促进的理论与方法落实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等重点工作,健康促进类健康服务业发展方面内容。
    3.健康危险因素、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干预。涵盖健康生活方式,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干预,针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伤害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方面内容。
    4.大型健康传播活动。利用多种传播途径开展面向公众、覆盖面广、效果明显的健康传播活动。
    5.其他健康促进实践。
    (二)征集数量
    每个县区推荐3个优秀实践案例,每个经济区推荐1个优秀实践案例。
    (三)征集截止时间
    2018年7月20日
    三、遴选
    (一)遴选条件
    推选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优秀实践案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体现健康促进核心理念和策略;
    2.社会动员面广、受益面大、影响力强;
    3.效果明显、有数据支持;
    4.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
    5.近十年开展的实践活动。
    (二)遴选方法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健康教育专家,对报送的案例进行审评,对入选的优秀实践活动案例,市卫生计生委将在《盘锦日报》、《辽河晚报》、“市卫生计生委网站”、“盘锦健康教育网”等媒体进行展示和宣传。
    四、报送
    (一)报送材料
    1.《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优秀实践案例申报表》;
    2.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优秀实践书面介绍及电子版(5000字以内);
    3.视频、照片等资料;
    4.证明案例有效相关科学证据或数据;
    5.其他相关材料。
    (二)报送途径
    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优秀实践案例申报表》和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健康教育卫生信息中心。
    联系人:市健康教育卫生信息中心  王岩
    电话:0427-2837600  传真:0427-2836986

附件:1.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优秀实践案例申报表
      2.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优秀实践案例撰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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