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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盘锦市城区生活饮用水二季度卫生监测情况

 

    按照省卫计《关于印发2018年辽宁省饮用水水质监测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18〕238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盘锦市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盘卫字〔2018〕191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二季度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其中双台子区和兴隆台区内选定全部出厂水4个、二次加压水8个和38个市政供水的末梢水监测点进行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枯水期共采集水样50份,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对水质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消毒剂指标等)和水质非常规指标(氨氮)指标进行检测,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城区市政供水水样二季度达标率为86%(情况见附表1)。在大洼区范围选定36个末梢水监测点进行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第二季度共采集检测水样69份,通过对水质常规指标和水质非常规指标的检测,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评价,合格率均达到100%(详见附表2)。在盘山县全县范围内10个镇级末梢水监测点进行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第二季度10个镇共采集检测水样10份,全县抽样末梢水采集覆盖率100%,合格率100%。(情况见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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