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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计委对我市精神卫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监管,了解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现状,9月5日至6日辽宁省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孟宪锋主任带队,六名精神卫生专家组成的督导检查组对我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督导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市卫计委关于近年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进展情况汇报。随后考核组查看了市本级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在组织管理、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指标和资金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资料查验。本次考核抽取我市盘山县太平镇、得胜镇和盘山县精神康复医院,兴隆台区兴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渤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辽河油田第二职工医院进行了县区级工作考核,专家组采取现场查看资料、网络核实和电话回访患者的方式进行核查。经过2天的督导检查,考核组对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所作的努力、取得的成绩和亮点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本次检查发现的不足之处。检查结束后,督导组在市疾控中心进行了现场意见反馈,被检县区和抽查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了意见反馈会,原汁原味地接受督导组的意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下一步整改工作。
    省督导组反馈意见后,市卫计委相关部门总结了我市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把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漏洞和短板补齐,提高全市精神卫生工作水平。我市将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不断改进和规范精神疾病发病报告、救治救助和随访管理等工作,提升我市精神卫生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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