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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5 浏览次数:236

 

       处罚对象:辽宁丽森纸业有限公司
       执法机关:盘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违法事实:1、盘锦市卫生监督所于2017年8月14日对辽宁丽森纸业有限公司“伊可爱快乐生活”面巾纸进行采样并送至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数量为10包;规格40张/包;生产批号:20170702。
       2、盘锦市卫生监督所于2017年12月1日接到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产品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单。
       3、在省疾控所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单中发现辽宁丽森纸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伊可爱快乐生活”面巾纸细菌菌落总数为310(cfu/g);根据一次性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细菌菌落总数正常值为≤200(cfu/g),该卫生用品细菌菌落总数超标。
       处罚依据: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金额: 2000 元
       处罚时间:2017-12-2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卫消罚字[2017]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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