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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改革后的全市结核病防控工作职能进行调整

        按照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意见》《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相关要求,经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研究决定,对全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全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主要由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承担,主要工作有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信息通报、对全市结核病疫情进行分析,对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及相关技术指导,疾控战线结核病防治业务培训,全市新生儿卡介苗订购、分发,卡介苗接种的培训、统计、效价评估等工作。全市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由盘锦市传染病医院、大洼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盘山县人民医院等组成。主要负责为疑难、重症及耐多药肺结核等患者提供诊断和治疗服务,对全市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进行耐药筛查和诊断,开展痰涂片及痰培养工作以及其他结核病实验室检验工作,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及上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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