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来我市督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 发布日期: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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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出生医学证明排查工作的通知》(辽卫传【2019】78号)有关要求,组成以妇幼保健、卫生监督为主的专家组。对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抽查了2家《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和4家《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
此次督导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负责人员问答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内容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相关文件和制度的建立、空白证件申领和保存、证章管理、签发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证章保管等环节。
检查中全面详细地查看了证件保管设施是否符合“两锁三铁”规定,签发流程是否落实“证章分离”要求,查阅台账,核查申领当事人名单及信息,电话回访相关当事人,核实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确保依法依规发放。
从督查结果来看,多数机构都制定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能较好地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入库、首次签发、日常管理等规定,空白证存放基本能达到“两锁三铁”(柜、门有锁,门、窗、柜必须是铁制)要求,并就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各相关负责人员现场进行解答。专家组对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存在问题的个别机构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专家指导,各级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更加明确了标准,学到了新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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