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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四季度全市生活饮用水末梢水水质监测情况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7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末梢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的通知》(辽卫办发[2018]10号)文件要求,依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19版)等环境健康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19]153号),进一步保障我市居民饮水健康,市卫生健康委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49-2006相关标准,对全市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末梢水水质监测情况进行公示。

      2019年第四季度对全市末梢水水质卫生情况进行了采样检测,具体情况如下:

      兴隆台区末梢水监测点进行随机抽样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通过对水质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消毒剂指标等)和水质非常规指标(氨氮)的检测,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评价,第四季度水样达标率为100%。主要指标检测情况见附表1。

      双台子区选定2家市政供水的末梢水进行监测,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对水质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消毒剂指标等)和水质非常规指标(氨氮)指标进行检测,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第四季度水样达标率为100%,情况见附表2。

      盘山县13个镇,选定13个末梢水监测点进行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2019年第四季度,共采集检测水样13份,通过对水质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消毒剂指标等)和水质非常规指标(氨氮)的检测,合格率100%,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评价,主要指标检测情况见附表3。


      大洼区末梢水监测点进行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2019年第四季度,共采集末梢水样30份,合格30份,合格率100%。通过对水质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消毒剂指标等)和水质非常规指标(氨氮)的检测,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评价,主要指标检测情况见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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