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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医疗救治落实“四集中”


       当前,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迅速行动,按照《盘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和诊疗工作方案》,强化医疗救治,努力保证确诊病例得到科学精准救治。

       一是严格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统筹全市卫生医疗资源,以市传染病医院作为定点收治医院,对于确诊病例,集中进行救治。成立市级专家组及重症患者救治专家组,实行每日会诊。定点医院做好了医务人员力量储备和床位、呼吸机、转运准备,以及防护用品、应急物资的储备。

       二是加强普通型和重症病例管理,提升救治效果。建立我市确诊重症病例“一对一”治疗制度,定点医院配备最强实力医护人员,实现一个专门医护团队、一组市级专家指导、省级专家全程跟踪的救治机制。按照国家诊疗规范第四版的要求和专家组的意见,对普通型患者给予对症治疗,对重症患者使用低分子肝素及激素。1月31日,采用省专家组建议,加用达菲。按照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号令启动转治工作,将我市重症患者转入区域集中集中救治中心集中治疗,充分利用省里强有力的医疗力量和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在中药协同治疗下,目前全部患者病情稳定。

       三是实行24小时值守和发热门诊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预检分诊、隔离留观、信息报送流程。进一步调整发热门诊设置。明确全市6家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所有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都经过针对性、专业化培训,确保严格按照诊疗流程进行诊治,严格采取消毒隔离措施,发热门诊所在机构均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救治病人。开设发热门诊的机构、地址已向社会公布。

       四是开展督导检查,加强院感防控。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诊疗工作,市县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对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最大限度的控制疫情传播。同时,加强全市医务人员培训和防护措施,避免院内感染的发生,坚决防止医务人员出现感染的情况。

       五是做好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病毒传播。明确各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严把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包装、处理、运送、贮存等关键环节,尤其加强确诊患者病区(房)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潜在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再次消毒和加套物包装处理,加强监督执法,防止病毒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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