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采取“双联动”模式开展“进医院戴口罩”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部位是医院的门诊候诊大厅、挂号交费处、导诊处和住院部大厅、医护人员办公室等区域。重点检查人群为医院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包括保洁、保安、导 诊、收费、挂号人员等)、患者及陪诊家属等人群。经检查发现,各家医疗机构能够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全部戴口罩工作,患者和陪诊家属也全部佩戴口罩进入医疗机构。
卫生监督人员对医疗机构重点区域(电梯、门把手、分诊台等)定时消毒作业、记录排查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要求,各县区卫生监督员对每家医疗机构下达监督意见书;各家医疗机构:一是为严防疫情蔓延和扩散,全体医务人员、院内各类工作人员、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进入医院佩戴口罩,严防院内发生疫情扩散。二是做好院内医护人员、院内各类工作人员自身防护指导培训工作,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建立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全天候检查管理。四是在医院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电子屏或标牌),提示:进入医院请您佩戴口罩。
主办单位: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0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0号
联系电话:0427-293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