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我市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安全,2月6日,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市卫健委副主任张晓月带领下,对兴隆台区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各经营单位经销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范情况、已备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合规情况。与此同时,卫生监督员对各经营单位开展了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和管理水平,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使用的安全、有效。
兴隆台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针对此次检查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一是要严格执行进货索证制度,经营的消毒产品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二是消毒产品必须包装标识齐全,按要求标注实际生产企业信息;三是药店经营的抗(抑)菌制剂不得存在夸大宣传现象,其标签、说明书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疾病治疗效果等宣传;四是必须严格查看消毒产品有效日期,不得销售过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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