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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卫健中心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市委市政府督导组对各县区、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疫情防控和复工生产进行督导

发布时间:2020-02-16 浏览次数:352


       为贯彻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五次(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打好复工生产攻坚战,根据《盘锦市委办公室、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盘委办传发[2020]8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组成 6 个督导组,督促各县区、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生产工作。市卫健中心派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业人员随同市纪委书记苏萍带队的第三督导组对辽河油田分公司、长城钻探辽河分部、东方物探辽河物探处、中油测井辽河分公司、兴隆大厦及兴隆台区创新街道、兴海街道等30余社区(村)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

       督导组重点针对各级疫情防控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防范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农村社区“严防严控 30 条”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等十项内容进行督导检查。

       在督导检查过程中,督导组要求复工企业要落实好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一是做好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二是做好职工的个人防护;三是做好返盘人员的登记和隔离医学观察;四是做好生活和生产环境的通风、消毒工作。同时,针对社区出入人员排查不严格、登记不规范、有人群聚集现象以及兴隆大厦消毒不彻底等问题责成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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