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防控、蓝盾护航--对我市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入住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开展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健康相关产业行业监督检查(第3号行动)的通知》要求,3月24日,在市卫健委副主任张晓月带领下,市卫健中心会同大洼区卫健中心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我市医养结合机构盘锦馥安康复医院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重点监督检查的内容为:一是建立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情况;二是是否擅自对外开展发热病人的诊疗排查活动;三是针对入住老年人及机构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护理员等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和指导情况;四是感染监测情况;五是人员出入管理情况;六是清洁消毒管理情况;七是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情况。
经检查发现,该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良好:一是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建立防控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二是疫情期间未对外开展发热病人的诊疗排查活动;三是严控人员出入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相关预防与控制工作;四是做好废弃物的管理和清洁消毒工作。与此同时,检查组监督执法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预检分诊点未设明显标识、未设置发热病人临时隔离间、医院对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护理员等工作人员分类培训与指导不到位,消毒记录不规范,新冠肺炎防控相关知识宣传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并提出整改意见:一是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部署及工作规范、指南,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并及时调整应急预案;二是对入住老年人和机构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护理员等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分类培训与指导,使其深入了解新冠肺炎防控相关知识,掌握防护要点;三是切实做好感染监测,机构内入住老年人或工作人员如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及时执行隔离观察,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应处置工作;四是加强室内通风,分类分级指导相关人员做好科学防护,确保机构内全体人员防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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