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动对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开展督导检查
为全面做好境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交叉感染,安全、有效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按照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严防境外输入工作组《关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4月14日,市卫健委、市卫健中心、市疾控中心以及各县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联合对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内部分区、场所消毒、污水、废物处理及防护情况等内容。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消毒记录不规范、不健全的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提出整改意见:一是场所内部要根据需要进行分区,分区标示要明确;二是要对隔离房间、场所内公共区域和公共用品用具做好日常消毒;三是生活垃圾要按照医疗废弃物进行清理和处置;四是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要进行消毒处理,如无独立化粪池,则需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再排放;五是如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应及时进行标本采集检测排查;六是要配备充足的防护物资,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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