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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我市高三年级已全面复学,随后各级各类学校也将陆续返校复学。为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学校解决疫情防控和学校卫生工作中面临的困惑和难题。

       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学校所在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合教育部门对复学学校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导我市复学学校按要求设置临时观察室、隔离室,用于临时观察、隔离安置入校及晨午晚检出现发热、干咳、腹泻及结膜充血等症状的教职工、学生使用。开学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我市复学学校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进行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加强复学后学校日常卫生监管。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为每个复学学校配备疾控和监督专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学校所在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各司其职,各担其责,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全面落实。

       科学处置疑似感染在校人员。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后,学校疫情防控人员做好每日入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体温检测,了解学生或教职员工每日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教职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立即相应诊工作。发现疫情后立即向辖区医疗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健康管理,做好校内清洁消毒工作。

       积极宣传引导,提高学生防病能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学校所在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过发放宣传册、宣传报、公告等方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教育,张贴戴口罩、测体温、勤洗手、勤通风等宣传标识,提醒防疫注意事项,增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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