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设置
按照《关于明确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卫生监督所)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盘编发[2023]18号),2023年12月23日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盘锦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整合组建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卫生监督所),为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与标准;负责辖区内疫情信息收集上报、流调、隔离防控等日常工作;受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委托,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以及公众健康监测评价,健全全市疾控和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实施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干预措施和国家免疫规划,指导县区开展相关调查与风险评估。负责病原生物及物理化学因子检测鉴定评价、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导。承担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流调、采样检测和现场卫生处理。负责全市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托育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监督执法,依法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全市疾控工作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与应用研究;负责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稽查及对县区监督执法的指导。负责疾控与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大数据应用及相关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37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5人、本科84人;工作人员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7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3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8名;中心党总支现有中共党员71名,下设5个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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