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top_img.png

疫情期间,市民如何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次数:5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指出“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不平凡的抗疫行动中,每个人都了不起。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盘锦市卫健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学习这九条,让我们一起做好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

一是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的个人技能,如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一米线”安全人际距离、不聚集、保证食品安全、科学选择冷链产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等;

二是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注意监测体温,有发热、乏力、干咳、咽痛等症状及时按防疫要求科学就医;

三是特定人群如老年人、青少年和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返乡务工人员等应知晓对应的重点防护知识和技能;

四是在特定场所,如家庭、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应注意哪些防控要点;

五是理解并执行防疫政策,如及时了解最新防疫政策动态,知晓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症状者、轨迹交叉者、中风险地区和重点管控地区等相关防疫政策并执行;

六是安全出行,避免人口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

七是保持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

八是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平台发布的健康科普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九是增强社会责任感,科学防控,不紧张、不松懈。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0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0号

联系电话:0427-2939006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