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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辽宁出台方案控制“小胖墩”增势,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次数:279

为积极防控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八部门制定了《辽宁省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防控目标,2020-2030年,我省0-18岁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须在基线基础上下降80%。

《方案》明确了家庭、学校、医疗机构及政府的责任。

家庭:充分发挥父母及看护人作用

引导儿童养成科学饮食行为。为孩子合理选择、搭配和烹调食物,保证食物多样化,减少煎、炸等烹调方式,控制油、盐、糖的使用量,避免提供不健康食物,减少在外就餐。培养和引导儿童规律就餐、幼儿自主进食行为,教育儿童不挑食、不偏食,学会合理搭配食物和选择零食,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

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提倡家长与孩子共同运动,创造必要的条件促进运动日常化、生活化。通过举办群众体育赛事等活动和开办公益性运动培训指导,培养儿童青少年运动兴趣,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经常锻炼习惯,减少儿童使用电子屏幕产品时间,保证睡眠时间。

学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办好营养与健康课堂。将膳食营养和身体活动知识融入幼儿园中小学常规教育。改善学校食物供给。执行幼儿园和中小学供餐指南,加强对学校和供餐单位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可聘请营养专业人员。优化学生餐膳食结构,改善烹调方式,因地制宜提供符合儿童青少年营养需求的食物,保证新鲜蔬菜水果、粗杂粮及适量鱼禽肉蛋奶等供应,不得提供高糖、高脂、高盐食物,按规定提供充足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对学生餐的营养与安全进行监督。

保证在校身体活动时间。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将体育与健康科目纳入中考考试科目。教师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每节课间休息并进行适当身体活动,减少静态行为。保证幼儿园幼儿每天的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的天气情况下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内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保证每周至少3小时高强度身体活动,进行肌肉力量练习和强健骨骼练习。

医疗卫生机构:优化体重管理服务

加强孕期体重管理。将营养评价、膳食和身体活动指导纳入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妇营养筛查和干预,促进孕前维持适宜体重、孕期定期监测体重,预防孕期体重过度增加或增重不足。

加强儿童青少年体重管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加强母乳喂养、辅食添加等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知识普及、技能指导和个体化咨询,定期评价婴幼儿生长发育状况并给予针对性指导和干预。加强幼儿园和学校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校医或保健教师配备和能力建设,对校医和保健教师进行儿童青少年体重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开展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监测,及时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和指导。

加强肥胖儿童干预。指导支持学校和家庭通过合理膳食、积极身体活动和心理支持对超重肥胖儿童进行体重管理。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求为超重肥胖儿童提供个体化的营养处方和运动处方。肥胖合并疾病的儿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专业治疗。

政府:加强支持性环境建设

加强肥胖防控知识技能普及。广泛传播中国居民膳食指南、身体活动指南、儿童肥胖预防与控制指南相关健康知识,因地制宜,向全社会普及科学的、可操作的肥胖防控技能。加 强科普宣传监管,避免误导性信息传播。

强化食物营销管理。推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规范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强化婴幼儿辅食生产营销管理。制定完善部门规章,对高糖、高脂、高盐食品,加强食品标签管理,不鼓励针对儿童的营销及食品包装中使用吸引儿童的图片、描述和外形设计。

完善儿童青少年体育设施。加强社区儿童青少年活动场所、健身步道、骑行道、体育公园和多功能运动场地的建设。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程度和利用率,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儿童青少年开放,支持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儿童青少年开放。鼓励运动场所为儿童青少年免费提供充足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

记者 : 王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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