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全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1-06-26 浏览次数:1997

为有效落实省卫健委《关于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21]83号)的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卫健委工作部署安排,6月23日,市卫生监督中心组成两支督导检查组,对兴隆台区盛世商务宾馆和雅每家宾馆,双台子区舒美商务宾馆、盘山县速8酒店、大洼区天九宾馆5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和现场培训。

检查组重点检查5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三区两通道和医疗废弃物暂存点设置情况;隔离点选址和基础设施配备情况;隔离点人员配置和职责落实情况;环境和物品消毒及登记情况;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等内容。经检查发现,部分隔离场所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隔离点未设置硬隔离设施,未停止一切无关经营和办公活动;二是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不规范,医疗废物包装袋未系“鹅颈结”,未定期消毒,转运记录登记不完整;三是未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无专人值守,不能提供21天回放,未设置报警设备;四是无独立化粪池,未进行消毒效果监测,消毒人员消毒时防护不到位,消毒操作不规范;五是缺少安全保障人员、心理辅导人员、专业消毒人员,消毒培训工作不到位;六是未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监督执法人员立即给予现场反馈和指导,并责成各县区卫生监督中心进行监督整改处理。下一步,市卫生监督中心将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上报市卫健委,并持续跟踪,组织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做到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不留死角,消除工作盲区,扎实做好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0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0号

联系电话:0427-2939006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