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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发挥进行暗访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1-11-12 浏览次数:513

近日,全国疫情呈现多点发生、局部爆发的态势,有部分地区仍发现个别个体诊所和基层医疗机构违反疫情防控首诊负责制和违规接收发热等新冠症状患者,发热门诊对新冠症状患者未按要求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新冠疫情传播。为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及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防控、有效救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心周计划安排,11月11日至12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发挥进行暗访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行动,我中心共出动4支督导检查组,对全市三区一县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市县(区)两级联动,采取“四不两直法”,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落实情况;预检分诊台设置情况;十大症状、中高风险地区公示情况;医护人员疫情防控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物表及环境消毒登记情况;医患人员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情况;拒诊和接诊发热患者情况等内容。两日内我中心共检查基层医疗机构10家,发现问题、隐患29条,同时向各县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下发了问题清单,要求一周内整改落实,并限期上报整改情况。

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重点,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执法人员在现场督导检查时提出要求:一是要提升责任意识,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一直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医疗机构负责人更要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强化责任意识,严防严控,切实履职;二是要强化制度落实,落实落细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度,做好发热患者筛查工作,熟练掌握对发热就诊患者留观、报告、登记、协助转运等工作流程,切实承担好医疗机构“哨点”作用;三是要加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规范防控行为,不断提升百姓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加大对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队伍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落实落细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坚决打赢应对国内多点散发疫情这场防控阻击战,为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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