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top_img.png

盘锦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深入开展医疗机构发挥“哨点”作用专项排查整顿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349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调度疫情防控工作讲话精神及《关于深入开展医疗机构发挥“哨点”作用专项排查整顿工作的通知》(辽疫防总指综发[2021]28号)要求,强化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发挥,按照市防指部文件要求和中心计划安排,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于11月22日至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发挥“哨点”作用专项排查整顿行动。

本次整顿行动,我中心共出动4支督导检查组,对全市三区一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市县(区)两级联动,采取“四不两直法”及明察暗访等形式,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落实情况;预检分诊台设置情况;十大症状、中高风险地区公示情况;医护人员疫情防控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物表及环境消毒登记情况;医患人员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情况;拒诊和接诊发热患者情况;患者输液情况;两抗一退药品下架情况等内容。据统计,本周我中心共检查医疗机构11家,发现问题、隐患19条,同时向各县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下发了问题清单,要求三日内整改落实,并限期上报整改情况。

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重点,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执法人员在现场督导检查时提出要求:一是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压实主体责任、部门责任、个人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市各项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防止人员聚集等防控要求;二是要全面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把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防控走形式、摆样子,切实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三是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速处理,务必筑牢疫情防控哨口关。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0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0号

联系电话:0427-2939006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