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1年盘锦市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完善制度,强化宣传,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各项制度。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建立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调整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明确依法行政职责,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二)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通过“三项制度”的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蓝盾”系列行动等形式,对全系统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对存在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

(1)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2021年全市共抽查被监督单位446户,其中医疗机构62家,公共场所229家,饮用水级涉水产品企业55户,职业卫生2家,放射卫生19家,学校卫生17家,消毒产品3家,传染病防治34家,餐具消毒2家,血液安全1家,妇幼健康23家,截止目前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2)开展“蓝盾”系列整治行动。两卫生监督机构积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十项“蓝盾”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结点我市已全部完成五项“蓝盾”系列专项行动的检查工作任务,同时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已对县区级完成的“蓝盾”系列专项行动进行逐一督导检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通过观看涉及医疗纠纷等案件的庭审直播、回放,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依法行政防线。

(2)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强度。面向社会,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健康盘锦》专刊、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全面宣传卫生健康政策法规知识,进一步扩大卫生健康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委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行风热线与听众直接对话,为群众解答最新政策。

将盘锦市中心医院的文化长廊打造成法治文化教育地。增强法治文化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让群众在就医时自觉接受、提升素养,推动基层法治文化深入人心。紧密结合医院工作实际,通过医院公众号、门诊宣传屏、机关楼电子条幅以及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每一位职工和入院患者宣传民法典内容及相关法律常识,努力实现民法典在医院学习宣传“全覆盖”。

(四)健全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落实《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核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审核范围包括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和重大行政许可决定。通过重大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途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中梳理出行政行为风险点,及时作出行政行为风险提示。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部门法律顾问制度,依托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律师专家团队,建立一对一法律援助关系。聘请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侯德生律师作为盘锦市卫生健康委法律顾问,为我委处理法律纠纷、重大行政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支撑。

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一)编制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依据省市统一部署编制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在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基础上,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一一列出清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办结时限等内容,切实让群众办事省时省力,在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再次调整权责清单,厘清部门权利和责任,做好依法行政、责任明确;在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内,梳理目前可以进行网上审批或提供服务的事项,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二)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按照加快转变行政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我市已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采取下放、委托和赋权的方式下放到县(区),市本级只保留省级下放到市级的部分审批权力,绝大部分权力下放到县(区)进行审批,市保留审批事项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集中办理。

三、全方位,多角度,加强疫情期间监督普法力度。

(一)全力开展疫情期间监督工作。 一是高效对接,构建市县两级监督机构联动机制。组建四支疫情防控工作巡查指导组,与市辖四个县区组成“一对一”督查指导体系,形成全市依法防控“点面结合、无缝对接、县区联动、全域覆盖”的疫情防控工作格局。二是履职尽责,实现“网格化”监督指导体系。5月至今共检查指导各类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202家。三是多措并举,构筑多种形式提升依法防控效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采取部门联动,建立问题清单,包片巡查,监督“回头看”,随机“暗访”,开展“蓝盾系列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细做实。共动态巡查问题590项,已整改542,限期整改48项。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2021年盘锦市综合监督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公共场所)
下一篇: 2021年盘锦市综合监督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消毒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