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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以“边执法、边普法”督导方式巩固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395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升管理相对人“依法防控”意识,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停部分医疗服务的通知》要求,依法贯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按照中心周计划安排,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于11月29日至12月2日对全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边执法、边普法”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行动,我中心共出动4支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暗访为主的方式,对全市三区一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落实情况;预检分诊台设置情况;十大症状、中高风险地区公示情况;医护人员疫情防控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物表及环境消毒登记情况;医患人员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情况;拒诊和接诊发热患者情况;患者输液情况;两抗一退药品下架情况等内容。据统计,本周我中心共检查医疗机构21家,发现问题、隐患25条,同时向各县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下发了问题清单,要求三日内整改落实,并限期上报整改情况。与此同时,工作组在检查过程中开展了疫情防控普法宣传,通过现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手册》和《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手册》等宣传资料,切实提升医护人员和就诊群众的依法防控疫情意识与自身防护能力。

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重点,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执法人员在现场督导检查时提出要求:一是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在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管的基础上,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带头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本单位依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哨点作用;二是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对所有就诊患者进行风险排查,把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持续推进疫情防控监督执法工作,定期开展巡回检查,广泛普及传染病法律法规,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压实基层医疗机构哨点责任,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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