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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医养结合示范单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0浏览次数:763

根据《在全市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经申报和评审,初步确定以下单位为盘锦市医养结合示范单位,现公示如下:

盘锦市人民医院

盘锦市中医医院

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

双台子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

双台子区河岸社区卫生服务站

兴隆台区渤海街道永祥社区卫生服务站

兴隆台区振兴街道胜利社区卫生服务站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