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医养结合示范单位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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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在全市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经申报和评审,初步确定以下单位为盘锦市医养结合示范单位,现公示如下:
盘锦市人民医院
盘锦市中医医院
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
双台子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
双台子区河岸社区卫生服务站
兴隆台区渤海街道永祥社区卫生服务站
兴隆台区振兴街道胜利社区卫生服务站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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