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top_img.png

盘锦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开展核酸采样点和实验室检测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12-23 浏览次数:603

随着两节将至,我市离盘返盘人员核酸检测需求量大幅增加。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及实验室规范有序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检测工作,保障广大群众两节期间出行安全。按照中心周计划安排,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于12月20日至23日对全市开展核酸检测采样点和实验室检测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本次督查行动,我中心共出动4支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法”等形式,对全市三区一县核酸检测采样点和实验室检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情况;新冠检测实验室人员资质及个人防护情况;实验室设置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消毒情况等内容。据统计,本周我中心共检查核酸检测采样点和实验室8家,发现问题、隐患24条,同时向各县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下发了问题清单,要求三日内整改落实,并限期上报整改情况。

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重点,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执法人员在现场督导检查时提出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指引要求,落实好“一米线”、消毒消杀等措施;二是要加强秩序维护,引导群众分批次、分时段有序检测,防止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三是要定期开展人员体检和培训,建立健康档案,提升核酸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和个人防护意识。下一步,市、县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强对核酸检测采样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院感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0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0号

联系电话:0427-2939006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