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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高质量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054号) 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30 浏览次数:57

尊敬的农工党盘锦市委员会: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高质量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止2020年,盘锦市总人口138.96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31.5万人,占总人口的22.67%;65岁及以上人口21.9万人,占总人口的15.73%。

据市老龄办2020年统计,我市现有失能老人3789人、半失能老人8365人、失智老人1213人。

据统计,全市现有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13家,共有医疗卫生服务人员921,其中:执业医师医生288人,注册护士370人。

二、建议回复

(一)关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1.2021年12月,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盘锦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1—2025)》(盘委办发〔2021〕33号)提出: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水平。加强养老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建设和综合素质培训,提高人才要素供给能力,推动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水平。(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将高层次养老托育服务、医养融合、养老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纳入人才引进计划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广泛开展养老托育服务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养老托育服务理念和管理经验。加强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培养一批领军型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负责人。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设置养老托育服务相关学科专业,结合行业发展动态优化专业设置,完善教学标准,加大培养力度。到2025年,全市养老护理专业人才达到3450人。提升养老托育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将养老护理、婴幼儿照护等相关职业(工种)列为职业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加强盘锦市职业技术学院、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和其他民办类专职院校与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之间的对接,加强失能失智人员照护、老年人照护、婴幼儿照护、康复护理服务、饮食起居照料、生活家务料理、意外伤害预防与处理等方面的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等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放大“于素玲”养老品牌效应,打造养老人才输出中心。积极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推进养老托育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认定,培养初、中、高级梯次分明的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强化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实施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健全养老从业人员待遇提升和职业尊崇机制,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入职补贴、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制度。定期开展“优秀养老护理员”“优秀养老院长”等评选创建活动。保障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福利、薪酬待遇,将营利性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纳入劳动合同制管理范畴,督促托育服务用人单位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对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培训和考核、保障措施都做出了明确规定。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8号)、《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我们将据此严格规范医养结合机构。

(二)关于“充分利用医疗资源”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6〕170号)提出了我市医养结合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拓展服务功能,推进医养融合服务发展”,包括:1.鼓励现有医疗机构开展延伸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等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2.提高综合性医院为老年人服务的能力。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提倡多学科团队合作模式,规范开展老年常见慢性病诊治,三级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门诊,满足老年人医疗和康复需求。鼓励支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通过定期巡诊、义诊等方式,逐步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3.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开展医养签约服务,实现养老资源与医疗服务的优势互补。

目前,全市121家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了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9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开设了老年病科或老年病门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50家养老机构全部签订了医养结合协议。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成功将辽油宝石花医养中心、永祥社区医养中心、胜利社区医养中心医养结合经验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并推送到中国老龄协会,得到省卫生健康委和中国老龄协会的认可和肯定。我们计划召开现场观摩会,在全市普及推广成功经验。

(三)关于“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6〕170号)提出: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亟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支持中高等院校增设老年服务相关专业和康复保健等课程,鼓励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我们将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加快医养结合人才培养。

2021年,我委与辽油宝石花医院合作,成立了盘锦市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基地,组建医养结合培训师资队伍,培养医养结合专业人才,满足我市医养结合工作需求。同时,积极组织医养结合机构参加国家、省医养结合专业培训,2021年到300人次。

(四)关于“创新人才激励政策”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6〕170号)提出:重视人才保障。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以多点执业的形式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并予以此类人员相应的岗位补贴。我们将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此项规定,充分调动医养结合人才的积极性。

我们将按照相关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不断加强我市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医养结合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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