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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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等方式,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深植法治理念,推进法治建设
1.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印发了《市卫生健康委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盘卫〔2022〕21号),坚定维护宪法最严和权威,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
2.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坚持正确的执法理念,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我委2022年没有行政诉讼案件,有一件行政复议案件,已将答辩书提交司法局。落实委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熟练掌握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法规、树立法律意识,提升执法能力以及应诉能力。专题研究部署行政执法、行政应诉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解决三个《白皮书》和市政协《关于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专项视察情况的报告》提出在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隐性问题,形成《专项整治情况的报告》。
(二)发挥法治效能,构建法律服务体系
1.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印发了《盘锦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盘卫〔2022〕54号),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了普法重点内容,提升重点人群法治素养,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印发《关于印发2022年度盘锦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盘卫办字〔2022〕28号),明确了2022年度普法内容和责任单位,明确了不同种法律法规的普法对象和主要措施。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通过观看涉及医疗纠纷等案件的庭审直播、回放,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增强政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依法行政防线。
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强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健康盘锦》专刊、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全面宣传卫生健康政策法规知识,进一步扩大卫生健康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委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行风热线与听众直接对话,为群众解答最新政策。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卫生健康新法规、新政策。积极发挥宣传栏等载体作用,设计、制作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向群众免费发放宣传册,同时运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法治宣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深入贯彻落实法治盘锦建设和健康盘锦建设总体要求,提高公立医院依法管理水平,促进公立医院管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法治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助推健康盘锦建设,印发《盘锦市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盘卫办字〔2022〕46号)成立盘锦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确立了《盘锦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基本标准》,确定了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人民医院、盘锦市中医医院为试点医院。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着力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市卫健委按照《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盘锦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果断处置疫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盘新疫防指办〔2022〕5号)、《关于印发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新疫防指办〔2022〕12号)、《盘锦市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盘新疫防指防控〔2022〕94号)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水平,科学精准抓细抓实各项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1.印发《关于落实<全面规范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盘卫办字〔2022〕26号),提高行政执法活动性时效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每周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本周规范行政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做法、成效。修订自由裁量权基准,为执法人员提供精准指引,加强行政处罚案卷审核和日常监督,有效规范裁量权的行使,避免出现同案不同罚、显失公平现象。
印发了《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的通知》(盘卫办字〔2022〕37号),明确了行政检查流程图和行政检查法律文书。制定《盘锦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按照不超过市场主体名录库中20%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优化了营商环境,提高服务企业发展能力,杜绝了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下发了《盘锦市卫生健康系统关于在行政执法中推行柔性执法及相关制度的实施方案》(盘卫字〔2022〕36号),包括完善简易引导、容错纠错、守信激励等工作机制,建立对行政执法相对人事前辅导、行政执法风险提示等工作制度。修订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事项目录》、《盘锦市卫生健康领域2022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建立了《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分类整理了《盘锦市卫生健康委执法依据》,并在网站上公示。
2.集中整治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盘卫办字〔2022〕41号)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遏制“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落实《盘锦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2本年度有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交司法局备案。
五、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我委共有36人持有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推行“721”工作法,构建“服务、管理、执法”模式。执法人员均能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制式服装、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同时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了记录,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2022年没有因不公正、不文明行政执法行为产生的投诉、信访、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