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五项医保新政
- 发布日期: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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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门诊便民惠民服务,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获得方便可及的门诊医疗服务,近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联合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
措施一
自2023年3月1日起,将医疗服务项目“专家门诊诊察费(副主任医师)”、“专家门诊诊察费(副主任医师)(城市三级甲等医院)”的医保类别,由丙类(不报销)调整为甲类,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据市医保中心的统计,3月1日新政策实施首日,“专家门诊诊察费”这一医疗服务项目共结算了477人次,统筹报销1150.13元,有效减轻参保人门诊费用负担。
措施二
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设置方便门诊,为单纯开药及定期检查不需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服务。3月1日措施落地首日,有660人次享受该项便民措施。
措施三
按照《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为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开具最长可达12周的长期处方。
措施四
长期卧床及行动不便的人员,可委托他人凭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到医疗机构代为开具处方及购药。
措施五
为提高参保人员就医便利性,目前已开通138家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下一步将鼓励社会办医等其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提供门诊统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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