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top_img.png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卫生监督在行动(四)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次数:389

为进一步落实卫生监督战线主体责任,分解部署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卫生监督各项工作,巩固提升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于5月6日下午在中心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健康监督系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会,中心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主任及分管创建工作的副主任参加。

会上,首先由各县(区)卫生监督中心主任汇报了近阶段国家卫生城市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探讨了存在的突出问题、面对的主要困难,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阐述了下一段工作安排。随后,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副主任王宏善解读了卫生监督战线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

最后,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主任王健传达了卫健系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并重点强调“三个要”: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当作当前首要任务来抓;二是要精准发力,对照考核指标体系任务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三是要做好培训工作,对监管业户工作规范做好培训,同时围绕考核指标体系任务对监督员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强调“两个不要”:一是不要走过场,要真抓实干,对照任务分组表逐条逐项落实落细,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二是不要“强、硬、暴”执法,在检查过程中要以指导服务为主,创新探索柔性执法方式方法,充分调动监管业户的积极性,鼓励业户落实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浓厚宣传氛围。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将持续加强与各县区卫生监督中心的交流与合作,按照责任分工,自领任务、自我加压,逐个点位过筛子,逐条标准去对照,把短板找出来、把问题挖出来、把制度建起来,确保高标准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0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0号

联系电话:0427-2939006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