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top_img.png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卫生监督在行动(五)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次数:368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落实卫生监督监管主体责任,按照中心统一部署安排,5月9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第二工作组对双台子区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工作组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四小”场所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落实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情况,卫生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客房清扫情况;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直饮水机有效卫生许可批件及定期消毒情况;公共场所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情况,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及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情况;职业卫生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等内容。据统计,本次行动我中心共抽查公共场所4家、医疗机构3家、学校1所、现制现售水2家、职业卫生企业1家,发现问题28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监督员现场指出并指导改正,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负责督导整改落实,并限期上报整改情况。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各被检单位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提升了卫生管理水平。下一步,市卫生监督中心将持续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监督执法检查,充分调动监管业户的积极性,鼓励业户落实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浓厚宣传氛围。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0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0号

联系电话:0427-2939006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