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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次数:193

2017年,我市被全国爱卫办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从2023年开始每年对已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不定期开展复审检查工作。根据全国爱卫办要求,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本《盘锦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出台此《实施方案》主要基于四点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做好巩固卫生城市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常态化,实现从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精细管理转变、从行政推动向制度保障转变,让创卫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三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规范行业管理,着力提高城市品位和全民整体素质,突出爱国卫生运动的社会性、综合性和系统性,提升广大群众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四是紧扣新发展理念,为全面推进健康盘锦建设提供新载体、新动力。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全面落实全国爱卫会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提升城市各项管理水平,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以清新、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赢得市民的满意,确保顺利通过复审,为我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设健康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部分,复审方式。复审以暗访、眀查的方式进行,涉及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行政管理、措施办法、市容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等,一般从市、县区网站上获取及现场检查。

第三部分,复审时间。每年1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

第四部分,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分为七个方面210项具体指标做出安排部署及任务分解,七大方面即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制定具体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推进方案落实。要根据标准和内容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在复审中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第五部分,工作措施及相关要求。提出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督查、推进落实等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区、各相关单位以迎检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认识,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宣传动员,层层发动群众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督导,推进方案落实。市督导组对各县区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评审。


盘锦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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