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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校共建 守护成长携手筑牢校园健康防线

按照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标准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启动“医校共建”模式,通过选派兼职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工作,解决我市学校卫生室(保健室)配置不到位和校医人员不足的问题。

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盘锦市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共建实施方案》。《方案》明确选派兼职校医条件及工作职责,确定各部门共建任务分工,制定学校和医疗机构共同签订的《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共建合作协议(模板)》。各县区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兼职校医选聘任用工作。

为增强兼职校医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筑牢校园卫生安全“防护网”,市卫生健康委将在8月份组织专家对聘任兼职校医进行业务培训,实现在秋季开学前上岗目标,为学校更好地开展卫生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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