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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2024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法律、法规等文件;参与拟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助建立重大传染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系统;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监测系统。负责疾病、媒介生物的调研、监测、预测预报工作,组织对重大疫情、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调查研究,制定控制的对策和措施。负责计划免疫接种规划的组织实施;开展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  制工作。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于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 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于预策略与措施。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 评价 。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规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与应用 研究等工作 。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设立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盘 生健 康监督中心 事项 批复》(辽编发(2020]26号),制定本规定。将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分离出来,独立设置,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处级。于2021年1月1日起独立运行。

 

 

 

 

 

第二部分盘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后

 

 

 

 

第三部分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4年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372.4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2.4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1372.4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47.48万元;

2.项目支出23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同比较,收入增加71.03万元,增长5.46%;支出增加71.03万元,增加5.4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滚动增加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40万元,比年度减少5万元,减少11.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2023相比减少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公用经费预算安排108.62万元,与预算113.54万元相比减少4.92万元,减少4.33%,主要市公用经费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5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4.87万元、水费0.72万元、电费0.68万元、邮电费4万元、取暖费4.4万元,维修费1.3万元,费1.65万元、工会经费14.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93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3076475.96元,其中流动资产7080194.01元,固定资产28192787.82。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11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价值2301219.13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23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4年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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