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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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盘锦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盘锦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4年盘锦市妇幼保健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辽财办发〔2020〕10号)
正文内容
第二部分 盘锦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妇女和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咨询、妇女儿童保健、妇女病普查、遗传病筛查、产前诊断与接生高危孕产妇筛查、监测与监护高危新生儿筛查治疗与监护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培训。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医保信息科、药事科、医疗设备科、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部、儿童保健部、中医科、妇产科、儿科、内科慢病门诊、体检中心、基层指导科、新生儿筛查管理科、检验科、功能检查科等相关科室。
第三部分 盘锦市妇幼保健院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238.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8.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42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168.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01.9万元;
2.项目支出367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367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334.0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门诊量增加导致各项成本增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无
四、政府采购情况
无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盘锦市妇幼保健院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8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1.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1.11%),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1.11%。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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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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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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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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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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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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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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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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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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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
9 |
8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盘锦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367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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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2024年盘锦市妇幼保健院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