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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浏览次数:74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公开规划计划信息、财政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共计820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收办申请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按照《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两项制度》文件要求,对所发布的内容按照相关的制度进行校审,保障秘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

  四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围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开设建议提案栏目,栏目建成后认真落实“公开前沟通、公开中把关、公开后复审”制度,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全年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文稿信息31件,公开率达到100%。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充分发挥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作用,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卫生健康系统所属网站和新媒体账号进行监督,清理不规范信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印发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及时通过委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和年度报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进一步完善规范网站栏目设置。二是加强行政机关部分工作人员主动公开信息意识,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增加信息公开数量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网站栏目信息发布不规范,重要信息发布不及时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紧缺,难以安排专职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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